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储架式公司债注册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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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储架式公司债注册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储架式公司债注册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NGK202504160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16

开标日期:2025年58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储架式公司债注册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率0.05%

受托管理费20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率0.05%

受托管理费30000.00

中标候选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率0.05%

受托管理费3000.00

中标候选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率0.05%

受托管理费28800.00

公示期:2025年58日至2025年51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皖能数采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韩工、余工联系电话:18755885114、1515510644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8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