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储充换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WNGK20250522006/GN2025-05-3585)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1、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在招标文件中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的10kV电压等级SCB14-630kVA(短路阻抗为4.0%)的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但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是采购10台10kV630kVA预装式变电站,是否只需要提供SCB14-630kVA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只需要提供预装式变电站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是两者都需提供?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的10kV电压等级SCB14-630kVA(短路阻抗为4.0%)的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所投变压器生产厂商,我公司为预装式变电站生产厂家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将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中“投标人须为所投变压器生产厂商”修改为“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
如后续仍有澄清、修改调整通知,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询,并以后续通知修改调整的内容为准。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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